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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幾天狂吃雞排王子的雞排

事實上這是很吊詭且帶有贅字的一句話
既然它的店名是"雞排王子"
理所當然沒有意外的話
它是在賣雞排的
那麼我只要說
"最近太常光顧雞排王子了"
既沒有重覆字
又能強調"常"這個帶著密度且過量的形容詞
那麼我為何會選擇使用第一句話呢?

大概是因為
第一.它不只在賣雞排,另外還有甜不辣及其它的零零種種
第二.我最近愛上"狂"這個字,十句話沒用上我會覺得對不起它
第三.近來實在太空虛了....如果沒有這句話,也就引申不出後面的長篇大論
到時候會被人家說我太懶惰
所以
只好利用大家熟知的雞排王子來作一下文章啦

也許下一次
會討論看起來就是個不良少年的沙威瑪大哥吧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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